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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2026年第三批 人事代理制、派遣制招录公告
时间: 2026-05-08来源:人事科

根据我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录人事代理制、派遣制人员。本次招录人员工作地点,必须服从我单位一院三址统筹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和相应学位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具备招录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本次招录所有岗位均不接受以辅修专业报考;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录(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6.报考医师岗位人员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同时符合相应岗位执业类别、执业范围要求以及注册条件;

7.具备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团)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岗位

具体招录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2026年第三批人事代理制、派遣制招录计划表”。

三、招录信息发布及时间

我单位于2026年5月8日发布公告和计划。

四、报名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8日中午12:00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扫描“附件2.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发送邮件提交报名表及其他附件材料,视为完成报名程序。

3.填报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填写“附件3.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2026年报名表”。

(3)将word版报名表以附件形式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szxfcrsk05@tj.gov.cn,邮件主题及报名表以“报名岗位-姓名”命名。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五、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根据各招录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情况经过综合平衡确定通过初筛的人员名单,并通过邮件或短信等方式通知通过人员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本单位组织的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者录用资格。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采用面试与试工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式,旨在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性。  

(1)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试工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结合各岗位招录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平衡确定进入试工考核人员名单。试工考核由医院人事科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专业技能与操作能力、职业态度与素养、综合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试工时间根据岗位所属部门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两周。试工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用。因考核不合格导致的岗位空缺,我单位会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  

八、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可以通过查阅档案或函调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九、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我单位官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有关事项说明

1.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及考察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录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填写报名表时务必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确保我单位能够将招录信息及时通知到应聘人员,如果因联系方式错误影响录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我单位限定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招录手续,如因录用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录用。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规培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证件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如遇特殊情况,经我单位人事科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研究后,可适当延长完成相关录用手续期限。

政策咨询: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人事科

022-5828794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下午2:00-4:00

附件1.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2026年第三批人事代理制、派遣制人员招录计划表

附件2.二维码

附件3.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2026年报名表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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